智行火車票只顯示3個月購票記錄 中消協律師:可要求提供完整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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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消息,有網友問智行火車票App只顯示3個月的火車票購買記載是否合理?

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子美律師事務所張子美律師表明,《電子商務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則,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記載、保存平臺上發布的產品和服務信息、買賣信息,并保證信息的完整性、保密性、可用性。產品和服務信息、買賣信息保存時間自買賣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;法律、行政法規另有規則的,按照其規則。
按照這一規則,你能夠要求相關經營者提供火車票購買記載。
張律師還表明,《電子商務法》第六十一條規則,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產品或許承受服務,與平臺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,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幫忙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。
第六十二條規則,在電子商務爭議處理中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原始合同和買賣記載。因電子商務經營者丟失、偽造、篡改、銷毀、隱匿或許回絕提供前述材料,致使人民法院、裁定機構或許有關機關無法查明事實的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